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时间
1、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末或季末15日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年终5个月内汇算清缴。
2、二)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三)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3、企业所得税按月(或按季度)预交,年度汇算清缴。实际上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指该项应税收入的时间。
4、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
5、一般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是直接在对应的税务机关来进行缴纳的,每年的1月、4月、7月以及10月需要申报上一季度的所得税,在一个会计年度终了之后进行汇算清缴。
6、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利息收入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企业所得税缴纳时间规定
1、法律分析:企业所得税实行按月或季预缴的。应当自月份末或季末15日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年终5个月内汇算清缴。
2、一般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是直接在对应的税务机关来进行缴纳的,每年的1月、4月、7月以及10月需要申报上一季度的所得税,在一个会计年度终了之后进行汇算清缴。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每一纳税年度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在每年的汇算清缴期需要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此外,企业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需要注意确认收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并按照相关政策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
纳税申报时间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税务申报时间具体如下: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
一般情况下,企业要在月份或季度结束前的十五天内,或该年度结束前的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送纳税申报表,进行汇算清缴,结清税款。在送纳税申报表的时候,企业应该依据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资料。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正面回答 3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
每月的报税期是什么时候:一般的话是每月1-15号,如果遇到节***日会延期。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企业纳税申报时间
法律分析:公司报税时间应为每月15日,遇到法定节***日的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
法律主观:企业应当自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预缴税款。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般情况下,企业要在月份或季度结束前的十五天内,或该年度结束前的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送纳税申报表,进行汇算清缴,结清税款。在送纳税申报表的时候,企业应该依据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资料。
一般纳税人申报企业所得税是直接在对应的税务机关来进行缴纳的,每年的1月、4月、7月以及10月需要申报上一季度的所得税,在一个会计年度终了之后进行汇算清缴。
次月15日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月、7月、8月、11月、12月申报纳税期限分别截至当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