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1、一)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二)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或对企业经营影响较大的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九条 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2、财务报表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在财务报表的列报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
3、一)会计准则要求改变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 (二)企业经营业务的性质发生重大变化后,变更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能够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第六条 性质或功能不同的项目,应当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但不具有重要性的项目除外。
4、列报的概念涵盖了企业在财务报表中展示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方式。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列示”指的是将交易和事项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等核心报表中具体呈现,而“披露”则意味着在附注中提供更为详尽的信息。
一般企业会计准则附注怎么填?
企业应当声明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以此明确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制度基础。如果企业编制的财务报表只是部分地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附注中不得做出这种表述。
企业会计准则附注填写: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如企业所处的行业、所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客户的性质、销售策略、监管环境的性质等。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如企业所处的行业、所提供的主要产品或服务、客户的性质、销售策略、监管环境的性质等。(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企业会计准则30号———财务报表列报》第三十二条规定,附注应当披露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相关信息应当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等报表中列示的项目相互参照。
一般企业报表附注:附注是财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披露附注信息,主要包括下列内容:(一)企业的基本情况 1.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2.企业的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3.母公司以及集团最终母公司的名称。4.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者和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资产负债表模板
1、《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规定,我国的资产负债表***用账户式。根据财务报表信息列报的可比性要求:财务报表至少应当提供所有列报项目上一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资产负债表要填列“年初余额”和“期末余额”两栏。
2、财务报表标准格式-完整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财务报表的必要组成部分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这些准则适用于单一企业、合并报表,以及中期和年度的财务报告。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现金流量表的 编制和列报,还应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其他会计准则的特殊列报要求,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4、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务报表的列报,保证同一企业不同期间和同一期间不同企业的财务报表相互可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1、第一条 为规范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与列报,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合并财务报表,指反映母公司及其全部子公司构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的财务报表。母公司,指控制一个或多个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可分割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的主体。
2、第六条 子公司权益的披露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第二章 合并范围 第七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母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能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活动获取可变回报,并有能力运用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3、第五条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第二章 合并范围 第六条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4、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的方法如下: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章第六条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加以确定。控制是指一个企业能够决定另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另一个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权力。
5、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第二章第六条至第十条相关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1丶母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的表决权,表明母公司能够控制被投资单位,应当将该被投资单位认定为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