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税务问题企业案例分析

税务筹划案例分析

1、税务筹划方案公司为易先生提供免费住房,工资下调到每月6000元,由于个人所得收入减少,个人应纳税款则会降低,而雇主的费用负担不变。那么,易先生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6000-3500)×10%-105=145元。经过规划,易先生降低税负345-145=200元。

2、当公司经理拿着大红本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企业所得税优惠手续时,被告知该企业依法不能享受延长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待遇。之所以出现这种局面,是由于此公司认为,企业享受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之后,自然可以再享受“先进技术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3年的优惠。

3、A家电销售公司是B公司知名品牌电视机在当地的独家经销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规定,A公司按照B公司规定的市场销售价格销售其生产的电视机,每销售1台,B公司返还A公司资金200元,按实际销售量结算。A公司全年销售电视机2500台,取得返还资金50万元。

企业常见税务问题企业案例分析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4、甲、乙两企业税负合计为015万元(565十0.45),较分立前节减税款9450元。可见,企业分立中税务筹划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高新技术企业纳税筹划案例分析

税法规定,在国务院确定的高新技术开发区设立的被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其被认定之日所属的纳税年度起,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节税网123的灵活用工方式 ,降低了企业人工成本的投入,降低了用工过程中的风险。 通过业务流外包,由节税网123管理中心分配业务给用工人员企业管理中心***取灵活用工方式分配任务给用工人员,也将税负大幅度降低,企业也无需为用工人员上社保

企业常见税务问题企业案例分析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合理筹划企业纳税主要是对所得税进行筹划,流转税(增值税)没有筹划余地,也不可能筹划。鉴于税务筹划主要是所得税筹划,本案例只考虑所得税问题即可。

案例一:企业通过变更企业纳税人身份来节税 于老板准备承包一个企业,承包期为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3月1日期间,企业固定资产折旧5000元,上缴租赁费50000元,预计实现会计利润53000元(已扣除租赁费,未扣除折旧费),于老板自己领取工资。

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项目奖励和分配给员工的股份,凡再投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已分红或者转让的,按实际收益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企业常见税务问题企业案例分析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这些案例教你识别印花税风险

境内企业是否要为境外企业代扣代缴印花税?案例:境外B公司与中国境内A公司在境内签订一份非专利技术转让合同,B公司以2000万元的价格将该非专利权转让给A公司,境内A公司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了印花税,同时为B公司“代扣代缴”了印花税并将该笔支出计入管理费用

财税君通过以下6个案例,解析在印花税缴纳中容易忽视的税收风险点。

由于印花税[_a***_]较小、不易控管,因此许多企业印花税纳税遵从度较低。财税君通过以下6个案例,解析在印花税缴纳中容易忽视的税收风险点。

因***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由于印花税金额较小、不易控管,因此许多企业印花税纳税遵从度较低。财税君通过以下6个案例,解析在印花税缴纳中容易忽视的税收风险点。

企业分立中的税收筹划问题,举一个实际公司的例子

因此,甲、乙两企业的总税负为015万元(565万元加0.45万元),较分立前减少了9450元。这一案例显示,在企业分立过程中,税务筹划能够发挥显著作用。

甲、乙两企业税负合计为015万元(565十0.45),较分立前节减税款9450元。可见,企业分立中税务筹划的作用是不可忽视的。

一)营业税(二)增值税(三)土地增值税(四)企业所得税(五)印花税分立企业的涉税政策(一)契税(二)印花税(三)企业所得税被分立企业股东的涉税政策结束语近年来,我国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但仍面临审批多、融资难、负担重、服务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困难等问题。

良好的纳税筹划可使企业实现免税重组或者重组中应缴税款进行合法有效递延,以节约宝贵的现金流。

案例分析题1税务问题

1、退还的利息按照退还税款当日银行的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利息。(3)退还渠道:一是直接退还税款和利息;二是如果纳税人有欠税,税务机关可以以应退税款和利息抵顶欠税,剩余部分退还纳税人。

2、A家电销售公司是B公司知名品牌电视机在当地的独家经销商,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规定,A公司按照B公司规定的市场销售价格销售其生产的电视机,每销售1台,B公司返还A公司资金200元,按实际销售量结算。A公司全年销售电视机2500台,取得返还资金50万元。

3、日方通过压低中国出售给日本母公司运动鞋售价的方式,将合资企业的利润转移至日本全资母公司,不符合关联交易定价规则,减少了我国的税收。所以,中国政府认为这种交易作价分配不合理。(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均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本文链接:https://www.hebibafang.com/post/166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