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超过了收入的0.5%,所得税怎么算
招待费超过了收入的0.5%,所得税是照常核算。只是汇算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就行了。业务招待费:按实际发生额的60%与营业收入的0.5%孰低扣除;超过的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营业收入包括视同销售的收入。
企业销售(营业)收入1000万元,招待费实际发生额10万,则业务招待费发生扣除最高限额1000×5‰=5万元,业务招待费发生额的60%即10*60%=6万,6万5万,那么该企业按5万计入招待中扣除费用。
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规定:营业收入*0.5%与实际发生的招待费*60%孰低原则 2000*0.5%=10,超标80万,即业务招待费发生额为90万。
看(1)与(2)谁低,其扣除标准就取谁,因此,其扣除标准应为5000元。
业务招待费在支出时,是按实际支出金额入账的,只是在计算(或年终汇算)所得税时,才有按60%扣除的问题。
按照发生额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收入千分之五。现税法明确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发生额的60%扣除,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千分之五)。举例说明:如果本年销售收入是1000万,业务招待费发生6万元。
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怎样调整呢
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25000×0.5%=125万元 根据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 实际扣除=120×60%=72万元 由于实际扣除的费用低于扣除标准,因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为120-72=48万元。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企业汇算清缴时,招待费在A105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按实际金额填入业务招待费支出的帐载金额栏,按税法规定的扣除金额填入税收金额栏。
也就是说,对业务招待费取得不合规发票,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不做纳税调整;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业务招待费合规***,如末取得业务招待费合规***则应进行纳税调整。其他应注意的事项 一是业务招待费要与会议费区分。
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的账务处理 所得税汇算清缴的业务招待费不调整会计分录,只进行纳税调整。
税法上,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要按照税法规定的税前扣除标准进行纳税调整。也就是说,纳税调整是对应纳税所得额的调整,不是对会计帐的调整。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销售收入包含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
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基数是否包含视同销售收入?
1、因此,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计算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时其销售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视同销售收入。
2、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的计算基数包括视同销售收入。
3、包含的。广告费扣除的汇算清缴表格中的收入包括: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金额为本表第2+13行。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其中第2行“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第13行为“视同销售收入”。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是什么意思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是指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业务招待费按所记录在账上的60%准预在税前扣除。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等业务中,合理需要而接待应酬而支付的费用。税务机关通常将招待费的支付范围界定为餐饮、住宿费、香烟、食品、礼品、正常的***活动、安排客户旅游等项目。
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的意思是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不能全额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其超过所得税扣除标准的部分需要做纳税调整。
根据查询律图网信息显示,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意思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在不超过当年收入的5%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也就是取这两个标准中较小者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业务招待费是企业为业务经营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招待费用。
扣除企业生产中60%的费用。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支付应酬费用,也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一项成本费用,照发生额的60%扣除是指扣除百分之六十的费用,业务招待费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的意思是扣除企业生产中60%的费用。
一是筹建期的业务招待费可以直接按60%计入开办费。这60%按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规定可以随开办费在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一次性扣除,或者按长期待摊费用分年摊销,但是扣除方式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该情况的意思如下: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在不超过当年收入的5%的部分允许在税前扣除,也就是取这两个标准中较小者在税前扣除,超过部分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如果不能对业务招待费进行正确的税前扣除,有可能会增加企业的纳税负担,还可能会增加企业汇算清缴的工作量。
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
1、业务招待费汇算清缴按发生额的60%算,在纳税申报时,对于业务招待费的扣除,首先需要确定扣除的计算基数。因此企业计算年度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应以规定的销售(营业)收入即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视同销售收入之和为基数计算确定。
2、正面回答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业为生产、经营业务的合理需要而发生的而支付的应酬费用,是企业生产经营中所发生的实实在在、必须的费用支出。
3、目前,国家规定招待费的税前扣除比例为60%。招待费是企业营业支出的一种重要构成部分,是企业在进行业务拓展、客户关系管理和业务沟通时的必要花费。企业在享受该项开支的减免权利时,需要将其真实性、合理性和合法性得以证明。